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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6:30:01 股吧网页版
网动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2

北京网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
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由原北京讯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网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iActive Network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 6
号 5 层 5002 号房屋

邮政编码:10008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每股为人民
币 1 元,折合股份 2500.0000 万股。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
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法》及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研发总监、高级研发经理、技术部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 创新 敬业 分享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一般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产品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信增值业务服务(以工商核准为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发行,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是由北京讯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及认购的股份数及占股本总额比例如下: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

发起人姓名 认证股份数 实缴股份量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名称) (万股) (万股) (%)

朱云 270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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