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1
公告编号:2022-036
证券代码:430225 证券简称:伊禾农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伊禾农产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2 年 11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1 月 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伊禾农产品科技发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展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未能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未审议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且未
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2、公开发行说明书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36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
上海伊人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人商务”)、上海崇文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崇文”)累计划转资金分别为 20.92 亿元、15.83 亿元、17.99 亿
元,分别占公司相关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72%、108.39%、110.42%,其中
除 2017、2018 年向上海崇文支付的 5,194.55 万元采购款外,均为无交易背景
的资金划转,实为资金占用。公司未能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未审议 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2、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向股转公司申请精选层挂牌,披露的公开发行
股票说明书报告期为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开发行说明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存
在资金占用情况,未将上海崇文披露为公司关联方,未披露报告期内与伊人商 务、上海崇文的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及与上海崇文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公司未能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61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未审议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存在资金占用事项,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第一款、《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 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四 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公司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相关 规定。
2、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行为违 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 款、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五十六条、
公告编号:2022-036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七十七条、《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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