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430228 证券简称:天科数创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市天科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嘉祥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嘉祥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鲁 0829 民初 9166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天津市天科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
公告编号:2025-079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总承包人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被告一系被告二的分支机构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嘉祥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张广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项目建设单位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近期向嘉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收到嘉祥县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鲁 0829 民初 9166 号。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案涉项目《系统集成及维保服务合同》,约定被告一将其从被告三承包的案涉项目中的“系统集成及维保服务工程”分包给原告施工,后双方又围绕案涉项目签订《信息和通信系统集成与维保服务协议》。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进场施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现案涉工程已施工完毕,被告一未按约定向原告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被告一应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被告一系被告二的分支机构,被告二应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被告三作为案涉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对被告一未付款范围内向原告承担支付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69,385,910.75 元及利息;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三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承担支付责任;
公告编号:2025-079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事项,保障公司正常开展各项经营业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资金使用未受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嘉祥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天津市天科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5-079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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