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430229 证券简称:绿岸网络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对外投资的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同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资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股公司。
(二)与境外公司、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三)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短期投资。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标准要求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要求:
(一)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办法,增加市场前景好的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经济效益。
(二)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人员水平,增加利润。
(三)有利于公司的技术改造,能够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
(四)扩大公司知名度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五)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六)能够为公司增加收益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章 投资的决策及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的权限: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至 50%之间,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至 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但低于 3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至 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低于3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至 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但低于 3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至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低于 300 万元;
上述第(二)到(六)项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总经理的权限: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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