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430233 证券简称:星原丰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星原丰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关于给予北京星原
丰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星原丰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星原丰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97号新元科技园7幢205室。
刘德斌,男,1972年9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陈北川,女,1972年10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19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北京星原丰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刘德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陈北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9-019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相关责任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星原丰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23号)
北京星原丰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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