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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9 18:13:13 股吧网页版
翼捷股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9


公告编号:2020-066

证券代码:430234 证券简称:翼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认为内控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我们同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我们认为该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0-066

经审阅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我们认为该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及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调节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八、关于更正《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本次更正《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事项,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不

公告编号:2020-066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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