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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8 16:22:01 股吧网页版
美兰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430236 证券简称:美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做市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5 元/股,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0.00 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00 股,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7.54%-15.07%。具体回购股份情况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公告编号:2025-011

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安徽日报》上刊登了《回购减资公
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 年 3 月 1 日-2025 年 4 月 15 日,每个工作日 9:00-12:00、14:00-
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顶

联系电话:0551-68500930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工业聚集区公司行政楼二楼办公室。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安徽日报》上刊登的《创新美兰(合肥)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减资公告》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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