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430236 证券简称:美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兰股份”或“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
牌事项分别经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 名,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015,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4,813,200 股后的总股份数为 48,259,600 股)。未出席股东
为 44 人,持有股份 2,244,2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5%。
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共有 45 名异议股东(其中 1 名为投反对票的股东,其
余 44 名异议股东为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合计持有10,332,405 股,占比 21.41%。公司 45 名异议股东中,同意继续持有的股东共12 名,持有公司股份 12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93%;其中回购价格达
成一致的股东 12 名(其中 8 名已签署回购协议),持有公司股份 61,48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74 %;回购价格未达成一致的股东 4 名,持有公司股份8,366,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362 %;没有明确是否继续持有或要求回
购的股东 4 名,持有公司股份 804,6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73 %;无法
取得联系的股东共 13 名,持有公司股份 979,6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99%。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主体:徐长才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徐长才承诺:徐长才愿意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除明确继续持有及已就回购价格达成一致的异议股东外,具体回购对象为:①要求回购但是回购价格未达成一致的股东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以及同意以成本价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孰高进行回购,但暂未确定具体价格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②没有明确是否继续持有或要求回购的股东蔡伯余、徐成祥、宿州中智光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宿州中新智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③未能取得联系的股东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毅梅、崔文友、黄应强、李永明、林明浪、安徽道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蔡长辉、王安、陈海华、
徐连英、张智毅、虞广益。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的 1 个月内,为提交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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