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430238 证券简称:普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和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干预、阻扰。
监事会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监事会不设下属机构。董事会秘书可以协助监事会做好会议准备工
作。
第六条 监事会可指定一名监事为监事会会议记录员,也可根据需要指定人
员进行记录。
第三章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根据监事的提
议召开。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
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委托书上应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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