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普华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201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
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5 年 3 月 2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普华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函[2015]1010 号)。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0 元/股,募集资
金 1,215 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拓展相关领域的细分市场并实施产业链整合。
截至 2015 年 3 月 3 日,本次募集资金 1,215 万元已全额到账,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净额为 1,215 万元。2015 年 3 月 1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82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缴款情况予以审验。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15年4月1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
别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召
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6 年 9 月,公司与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4 月,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三方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协议模板条款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余额
1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36570188000145660 1,940,376.69
合计 - -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50,000.00
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张彦华、陈明祥合计持有的 5,5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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