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430239 证券简称:ST 信诺达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 字(2026)第 00005288 号。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相关规定,就上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根据《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
第 00005288 号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信诺达公司净资产-15,030,813.99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9,732,230.07 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额超过股本-79,289,343.07 元。以上财务报表数据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信诺达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中形成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也客观、公 正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非标准无
公告编号:2026-012
保留意见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2、监事会将会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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