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430240 证券简称:随视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11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等相关公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任职原因知悉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的人员,就其本人及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了《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6 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5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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