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21
公告编号:2016-023
证券代码:430242 证券简称:蓝贝望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相关要求,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公司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5年9月8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12045号《验
公告编号:2016-023
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7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
2015年10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6782号文件),对本次定向发行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通知发布前,根据2015年7月8日公告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司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6 09830 4321 0001的账户。
由于《股票发行问答(三)》发布之前,尚无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规定,故公司以上募集资金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尽管以上定向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 (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90,000.00
公告编号:2016-023
二、募集资金使用 15,499,535.66
其中:服务费 1,128,068.93
人工费 5,895,850.99
研发支出 2,701,368.03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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