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1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验资报告为依据进行权益分派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贝望”、“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5-031)。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为 5,000,000股,资本公积为
1,012,585.73 元。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
月8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1204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2015年第一次定向增发股票4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0.00元),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此次股票发行溢价增加资本公积19,600,000元。
公司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其中的股本和资本公积金不是以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半年报披露的总股本和资本公积为基数,而是按照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12045号的验资报告所验证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定向增发后所确定的总股本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0股,资本公积金共计转增16,2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600,000股。
在此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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