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7 18:24:41 股吧网页版
【2021】第182号关于对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7


关于对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1】第 182 号
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颂大教育)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董事职务侵占

2020 年半年报问询回复显示,你公司董事职务侵占案已有王瑞等 5 人被羁押,周文建等三人被取保候审,主犯韩雨佳仍潜逃海外尚未归案。检察院已对王瑞等 5 人提起公诉。

你公司子公司云南颂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丁卫华系公司原董事,因无法取得联系,该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账册均被其控制,至今尚未纳入合并范围。鉴于公司无法控制该公司,且公司未实际出资,后期公司拟转让所持股份。相关处置视董事涉嫌职务侵占案进展再行处理。

你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权司法冻结的说明
公告》显示,2017 年 11 月 2 日,徐春林向天诺财富贷款 3800 万元;
2017 年 11 月 6 日,徐春林将质押贷款中的 3576 万元借给公司使
用;2018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颂大投资与天诺创世签订合同,支付天诺创世收益权转让款 2100 万元。天诺财富是天诺创世的全资子公司,且法定代表人均为钟凯。因公司没有按期归还徐春林借款,且颂大投资与天诺创世有债权债务关系,故徐春林暂未偿还天诺财富借款。天诺财富于2018年11月3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

2018 年 11 月 7 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 鄂 01 财
保 353 号)裁定冻结徐春林持有的公司 1660 万股股票。

你公司对 2019 年年报问询回复显示, 2019 年 6 月 3 日,天诺
财富、徐春林和你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三方达成和解,由你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同日,天诺财富与付娆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天诺财富将债权转让给付娆,天诺创世与颂大投资签署《补充协议》。通过上述协议,将你公司、颂大投资与天诺财富、天诺创世的债权、债务相抵,但在债权债务抵消过程中,存在对已还款金额的分歧,且该事项涉及涉案董事,在事情未有明确解决方案前,公司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请你公司:

(1)说明检察院对王瑞等 5 人提起公诉后案件进展情况;丁卫华是否为被提起公诉的 5 人之一;该事件对你公司经营情况及子公司管控情况的影响;

(2)说明与颂大投资、天诺财富、天诺创世的债权债务相抵后的履行进展情况。

2、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 2020029 号),截止报告日,调查尚未结束。

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净亏损 6,061.41 万元,报告期末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报告中提出的解决措施为“目前,公司对信息化业务和学前教育业务进行了整合,力争 2021 年扭亏为盈,并筹划两大业务板块上市相关
事宜”。你公司 2020 年期初人数 117 人,本期新增 83 人,减少 19 人,
期末人数 181 人。

你公司年报显示,受公司董事涉嫌职务侵占案件的影响,公司声誉受损,导致信用等级下降,经营现金流紧张,承接和实施大型项目存在困难。而公司业务运营持续发展对资金储备要求较高,如果运营资金不充足,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大受影响,报告中提出的解决措施为“积极追索被非法转移的资产;加大软件和服务销售力度,减少毛利低、垫资高类集成项目的占比;不断提升项目和资金的管控能力;全力维护公司市场影响力,重建信用体系,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颂大投资将其持有的颂大童心 49%的股权质押给中粮信托,为控股股东债务提供担保。若控股股东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存在质押股权被行权的风险。若控股股东被判决败诉,颂大投
资因连带责任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1470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显示,中粮信托已撤诉、该笔诉讼已结案。

请你公司:

(1)结合期后证监会调查进展情况,说明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的影响;

(2)结合报告期内人员大幅增加、信息化业务和学前教育业务的整合等事项说明公司业务发展及盈利情况,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3)结合后续融资计划、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是否具有偿债履约能力、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4)结合控股股东的履约能力及债务清偿情况,说明颂大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