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7 15:32:41 股吧网页版
颂大教育:股份冻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430244 证券简称:颂大教育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徐春林持有公司股份 98,600,0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38.9509%。
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74,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4,6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至 2028 年 2 月 24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显示,股东徐春林司法冻结依据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鄂 01执 2124 号。本次冻结为司法再冻结。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冻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98,978,800、39.1006%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74,234,100、29.3254%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98,978,800、39.1006%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公司股东徐春林先生曾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将其持有的 10,0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并于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该笔质押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全部解除, 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武汉颂大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将其持有的 2,368,50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该笔质押股份数为 5,210,700),并于中国结算办 理
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25 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武汉颂大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2),该笔质押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全部解除,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披露的《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将其持有的 3,223,625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与
6,776,375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共计 10,000,000 股股份质押(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该笔质押股份数为 22,000,000 股),并于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
续,质押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12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该笔质押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全部解除,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披露的《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

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将其持有的 1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与 0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 10,000,000 股股份质押,并于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质押 登
记手续,质押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9 日止,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武汉颂大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03),该笔质押已 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全部解除,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中 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 露的《武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