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9
颂大教育
NEEQ: 430244
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马新文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详细情况
姓名 职务 董事会或监事 异议理由
会投票情况
马新文 监事 弃权 1、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多项历史财务事项
因 2018 年职务侵占案件等原因资料缺失、审计范围受限;
2、大额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计提依据不足,真实性
与合理性无法核实;
3、对武汉希鑫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未履行审议程序。
二、公司负责人徐春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庆友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庆友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接受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颂大教育”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对公 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内容
“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内容
1、颂大教育 2018 年度通过“营业外支出”增加“其他应付款”应付华颂信息传媒(武汉)有限公司
15,700,000.00 元、武汉华大天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5,000,000.00 元、徐春林款项 35,760,000.00 元,
共计 106,460,000.00 元。2019 年依据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徐春林将颂大教育债权转让给天诺财 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同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深圳天诺将颂大教育债权转让给付娆。我们无 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以前年度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真实性,继而对上述事项所形成的其 他应付款在报表列示及披露是否恰当作出审计判断。
2、2018 年颂大教育以支付幼儿园装修款名义共计转出 28,000,000.00 元(挂账其他应收款);列
支定向增发财务顾问费 12,113,000.00 元(已于 2018 年支付)。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颂大教育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作出审计判断。
3、颂大教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 2020 年 9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
局调查。2023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2023】4 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查明颂大教育 2016-2017 年虚增收入合计 8,591.32 万元。因受到人员变动、前期职务侵占案及资料不全等因素,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4、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颂大教育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57,497.46
万元、累计亏损已超过股本,且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示事项的影响,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颂大教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有些事项企业已经披露了应对措施,但我们对这些措施可行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颂大教育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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