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430244 证券简称:颂大教育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接受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颂大教育”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内容
1、颂大教育 2018 年度通过“营业外支出”增加“其他应付款”应付华颂信息传媒(武汉)有限公司 15,700,000.00 元、武汉华大天童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 55,000,000.00 元、徐春林款项 35,760,000.00 元,共计 106,460,000.00
元。2019 年依据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徐春林将颂大教育债权转让给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同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深圳天诺将颂大教育债权转让给付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以前年度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真实性,继而对上述事项所形成的其他应付款在报表列示及披露是否恰当作出审计判断。
2、2018 年颂大教育以支付幼儿园装修款名义共计转出 28,000,000.00 元
(挂账其他应收款);列支定向增发财务顾问费 12,113,000.00 元(已于 2018
年支付)。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颂大教育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作出审计判断。
3、颂大教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 2020 年 9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调查。2023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
北监管局下发【2023】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颂大教育 2016-2017 年虚增收入合计 8,591.32 万元。因受到人员变动、前期职务侵占案及资料不全等因素,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4、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颂大教育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为-57,497.46 万元、累计亏损已超过股本,且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示事项的影响,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颂大教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有些事项企业已经披露了应对措施,但我们对这些措施可行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颂大教育持续经营能力作出审计判断。
5、我们对颂大教育往来款项实施了函证、检查等程序。鉴于在执行函证程序过程中存在无法函证、回函率较低等情形,我们虽实施了必要的替代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往来款项与之相关报表项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6、我们对颂大教育及子公司的实收资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实施了检查、盘点等程序,我们虽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但因黄冈市启稚辰星幼儿园有限公司、武汉朗诗乐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料)未提供与实收资本相关的资料,武汉颂大投资有限公司未提供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资料,恩施颂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与固定资产期初价值相关的资料,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颂大教育及子公司的实收资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以及与之相关报表项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7、我们对颂大教育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和征信情况实施了检查程序,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岳阳颂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颂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未提供开户清单,武汉贝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武汉贝彼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岳阳颂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颂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未提供征信报告,我们无法获取全部的银行已开立账户结算清单和征信报告,我们无法
对银行存款及对外担保以及与之相关报表项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8、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二十四)所述,颂大教育存在大量尚未支付的赔偿款项,同时,颂大教育存在报告期内重大经营亏损、公司员工及高管离职等事项,公司经营收入减少。前述事项表明,颂大教育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颂大教育拟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但改善措施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实施效果是否如同预期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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