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430249 证券简称:慧峰仁和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刘志贤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志贤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与本届监事任期一致,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3%,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原监事会主席李永君先生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刘志贤女士为监事会主席,李永君先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刘志贤女士的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至本届监事会结束。本次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志贤,女,出生于 1965 年 5 月。1985 年 8 月至 1990 年 7 月在内蒙古电力集
团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生技部就职;1991 年 8 月至 2000 年 9 月在内蒙古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计划部就职;2000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在北京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计
划部就职;200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北京源深节能技术公司办公室就职。
公告编号:2025-019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监事会主席选举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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