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430249 证券简称:慧峰仁和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当期资金需求等,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更正不存在损
公告编号:2025-025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系基于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经营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未对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我们同意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
四、《关于追认向各商业银行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于追认向各商业银行贷款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是业务发展和经营的需要,将对公司日常性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向各商业银行贷款。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植成、黄建玲
2025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