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430254 证券简称:中卉生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中卉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1 月 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1 月 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中卉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柯思征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莉萍、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曾美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厦门通翰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罗仁英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华昌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郑晓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郑晓萍
公告编号:2020-01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上海中卉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被告曾美妹系原告公司的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厦门通瀚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华昌美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实控公司,郑晓萍为厦门市华昌美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间,被告曾美妹利用职务之便,将原告获取的
银行贷款及公司存款共计 1127.25 万元以各种名目汇入厦门通瀚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华昌美贸易有限公司及郑晓萍的账户。
原告与厦门通瀚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华昌美贸易有限公司、郑晓萍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或债权债务关系,其无任何理由收取原告的钱款,被告向其转账行为系侵占公司财产行为。由于被告恶意侵占行为,导致原告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官司缠身,无法正常运营。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无果。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侵占款项人民币 1127.25 万元;
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六)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件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00 在上海市眉州路 707 号第三十二
法庭开庭,双方对提供证据需要进行补充,第二次庭审原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眉州路 707 号第三十二法庭(外设)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
换,但因受疫情影响,推迟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00 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10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影响。若法院判决曾美妹退回侵占的款项,那对公司目前资金紧张的局面会有缓解。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上海中卉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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