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430255 证券简称:中幼教育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深中幼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
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深中幼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
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
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
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
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7-014
三、公司说明即整改措施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深中幼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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