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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6 18:15:2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北京蓝天瑞德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6

- 1 -2020 8

当事人:

北京蓝天瑞德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蓝天、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 35 号冠辉国际大厦

11 层。

潘忠,男,1968 年 9 月出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

长。

经查明,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资金占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忠通过其控制的北京骏梦创想科技有限

公司等 5 家公司占用 ST 蓝天资金。2017 年度、2018 年度资金

- 2 -占用发生额分别为 8349 万元、186.7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占用资金余额为 6356.7 万元。

二、违规对外担保

2017 年 3 月 13 日, 潘忠、成思雨、 ST 蓝天、时任董事由海

涛、成刚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潘忠向成思雨借款 1000 万元,

公司和由海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ST 蓝天未对上述担保履行审

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7 年 9 月 26 日,潘忠与李娟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700 万元,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ST 蓝天未履行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9 年 3 月 28 日,在法院主持下,

ST 蓝天、 潘忠、 李方与李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 ST 蓝天

等偿还李娟 500 万,截至目前,ST 蓝天已实际代为偿还 100 万

元。

三、关联方披露不充分、关联交易违规

北京安瑞宇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和谐重信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北京浩泰博业供热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盛瑞通达新

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蓝天昊业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曦

辉朗曜供热有限公司、北京华慧通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7 家

公司,属于曾经被公司控制或目前仍被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北京骏梦创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雅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家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忠有直接的关联关系。上述 9 家

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但 ST 蓝天未披露与上述公司的关联关系

- 3 -及关联交易情况。

ST 蓝天与关联方保定市华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东

文浩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盐山县泓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华庭智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润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齐艳辉、 赵子鹏、 刘召辉、 郭学国、 李幂、 潘忠之间

存在关联交易,2018 年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39,134,523.13 元,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59,429,690.59。ST 蓝天未对上述

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ST 蓝天向周宝财借款 1200 万元,由实际控制人

潘忠、李方为此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方以其

持有的 200 万股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潘忠之弟潘诚以其持有

的 280 万股公司股票、副总经理谢迪以其持有的 100 万股公司

股票、副总经理齐艳辉以其持有的 100 万股公司股票、监事会

主席方涛以其持有的 100 万股公司股票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担

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ST 蓝天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四、未披露重要投资事项

2015 年 8 月 5 日,ST 蓝天认缴出资 5200 万元与盛世嘉和

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了北京盛世鑫泰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盛世鑫泰”), 随后盛世鑫泰作为

资产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泰元鑫” ) 、 资产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 4 -8 月 13 日签署《国泰元鑫蓝天环保嘉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并在 8 月 17 日成立国泰元鑫蓝天环保嘉和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母基金” ) 。

2015 年 9 月、 10 月、 11 月,母基金先后成立国泰元鑫蓝天

环保嘉和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元鑫蓝天环保嘉和 2 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元鑫蓝天环保嘉和 3 号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期间,ST 蓝天通过上述三个

资管计划先后收购天津凯翔供热有限公司 100%股权、光大蓝天

环保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光大蓝天”) 50%股权、

保定市华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5%股权。收购的方式为,由国泰

元鑫代表三个资管计划与收购对象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 认购

相应股份,再由蓝天环保、潘忠及国泰元鑫签署《股权受让战略

合同》 ,约定由 ST 蓝天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相应价款受让三个资

管计划持有的收购标的的股权。

ST 蓝天对上述一揽子的投资计划未进行充分、完整的信息

披露,未充分揭示上述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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