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430266 证券简称:联动设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联动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我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收到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25)
赣 1021 民初 1507 号,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开庭时间定于 2025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我公司计划向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提交后,开庭日期可能会延迟。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伟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24
姓名或名称:武汉联动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万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我公司的供应商,2021 年,原告与我公司签订《南城县上唐、城东分散式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风机塔筒及附件设备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原告向我公司供应风机塔筒及附件,但履约过程中存在诸多违约行为,给我公司带来一系列损失。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最终结算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原告认为我公司欠付货款,遂起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价款 18,844,126 元;
2、请 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违约金):利息:以
18,844,12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
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
计算(暂计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 2,115,174.60 元)。违约金:2,742,171.5
元,以合同总价款 54,843,430 元的 5%标准计算;
3、请求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 5000 元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
公告编号:2025-024
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情况,同时做好各种应诉准备,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传票》
武汉联动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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