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430267 证券简称:盛世量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北京盛世光明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盛世光明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盛世光明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量子”或“公司”),公司董事长孙伟力。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董事长孙伟力在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以手机短信、微信形式向部分投资者发送了《盛世量子(430267)董事长孙伟力致各位投资人的公开信》,其中提及盛世量子“2020 年整体业绩将超越 2019 年的业绩 120%以上”。上述表述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且导致公司在其他平台披露信息的时间早于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孙伟力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针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对盛世量子、董事长孙伟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大组织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1-031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则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盛世光明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59 号)
北京盛世光明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