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430268 证券简称:恒信启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10:00。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68 恒信启华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陈燕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规划。
(二)审议《关于<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对公司 2024 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公司 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结 2024 年实际经营状况、分析市场竞争态势、展望未来发展目标之后,提出 2025 年的财务预算计划。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年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定 2024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 2013 年以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服务期间,其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八)审议《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王福民、刘红玫、梁志强、王咪咪、冀单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福民、刘红玫、梁志强、王咪咪、冀单单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九)审议《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冯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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