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430271 证券简称:瑞灵石油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总经理陈晓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决定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376,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5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仇宇红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编制了《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376,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房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编制了《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376,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及《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570051 号)》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天津瑞灵石油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6
日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002)、《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003)。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570051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376,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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