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430271 证券简称:瑞灵石油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为维护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新增 第三章党建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党
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是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
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党委书记责任人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四)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
模范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企业提供坚强组
织保证,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
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
务工作人员;公司依法建立工会,维护职工
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
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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