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430276 证券简称:晟矽微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主要修订部分的内容:
1.特别提示:
修订前的为:
“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15.00 万份股票期权
(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普通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1,521,349 股的 6.41%。其中,首次授
予权益 572.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 5.13%;预留股票期权 143.00 万份,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 1.28%。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
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50 元/股。在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
金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
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9 人,激励对象的范围
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
全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修订后的为:
“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696.25 万份股票期权
(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普通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1,521,349 股的 6.24%。其中,首次授
予权益 557.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 4.99%;预留股票期权 139.25 万份,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 1.25%。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
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03 元/股。在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
金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
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8 人,激励对象的范围
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
全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修订前的为:
“虽然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总体目标相同,都是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计划,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但是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是在自愿的原则下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自愿、合法和合规参与,系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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