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430276 证券简称:晟矽微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987,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7,419,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人,4 人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获授权益条件。公司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以 2.03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9 万份期权,剩余 2,500 份股票期权不再授予,
按作废失效处理,预留权益授予日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本次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249,3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反对股数 5,738,4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1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详见《关于认定核心员工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249,3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反对股数 5,738,4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定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详见《2025 年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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