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430276 证券简称:晟矽微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股票期权拟注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事宜,因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注销依据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简称及代码:晟矽JLC1、850124。
(一)人员变动导致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之“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
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无过错行为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激励对象中沈建东、袁振嘉、徐晓婷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50,000 份进行注销。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导致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比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合计 - 100%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1 2025 年:
1、营业收入考核
公司营业收入≥3.00 亿元,行权比例 100%;
2.70 亿元≤公司营业收入<3.00 亿元,行权比例 90%;
2.56 亿元≤公司营业收入<2.70 亿元,行权比例 80%;
公司营业收入<2.56 亿元,行权比例 0%。
2、净利润考核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90%,行权比例 100%;
50%≤公司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90%,行权比例 90%;
35%≤公司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50%,行权比例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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