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5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430277 证券简称:圣商教育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2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
公司名称: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30277
证券简称:圣商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78623997G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诚盈中心 1 号楼 11 层 1103 单元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关联方不当占用公司资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存在销售费用跨期入账情况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30
(一)涉嫌违规事实:
经查,发行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关联方北京奇点新科技集团不当占用你公司资源
北京奇点新科技集团(以下简称奇点集团)系你公司关联方,与你公司之间无股权控制关系。但你公司部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承担奇点集团具体工作事务,你公司日常运营事项报奇点集团内部会议商议,奇点集团宣传材料中将你公司作为其教育板块进行宣传,你公司办公地址附有奇点集团标识等,以上事实影响你公司运营独立性,亦构成关联方对你公司资源的不当占用。
二、你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1、你公司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
务人员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
形”。经查,你公司财务总监孙姝同时在奇点集团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
2、你公司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仅有袁力、王军超、
孙姝。但结合你公司章程,你公司董事王昭耘、公司外部人员姜斌在日常
工作中实际承担你公司副经理职责。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披露不准确。
此外,我局还发现你公司存在销售费用跨期记账等情况。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等规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应当以此为戒,全面加强合规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30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关联方对公司资源的占有,使公司员工的工作职能和定位更加清晰化,确保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完全地独立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圣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8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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