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430281 证券简称:能为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能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三章 附则
北京能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能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能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19 号 1 号楼 412 室。 邮政编码: 10007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9.999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产生纠纷的,应先自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勘察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维修;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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