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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9 16:33:01 股吧网页版
景弘环境:项目建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项目建设概述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应城市长江埠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二期新增用地 15.204 亩(10136m2),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主要是收集处理赛孚工业园的工业废水,园内有 32 家涉水企业及新建企业 20 余家,二期设计规模 2000m3/d。

建设用地:土地为政府无偿划拨,位于赛孚工业园黄金大道以南,杨泗庙渠道以东,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预留用地内。

建设期: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为 BOT 项目,是由应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办事处正式管理本项目,应城景弘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与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办事处签署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签订后,应城景弘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期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收益的权利。

2023 年 4 月 26 日应城市发改局下发《关于应城市长江埠污水处理厂二期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 2955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为应城长江埠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延续,主要原因是该工业园区现有企业扩产和新引进企业增加污水排放量所致。二期项目仍然采用 BOT 模式建设,当地政府对污水排放量保底并逐年递增。土地由当地政府征用,所有土建

公告编号:2023-023

设施设备由我司投资建设和购买,公司拥有运营期内的管理权、使用权和污水收费权,运营期满后所有资产移交给当地政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 2 月 17 日第

一次修订)规定,公司本次投资新建项目系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5 票同意、2 票反对审议通过《武汉景弘生态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应城景弘投资应城污水处理厂二期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项目建设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应城景弘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 2955 万元实施

公告编号:2023-023

应城污水处理厂的二期新建工程,并计划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土建、设

备安装、调试合格运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芬顿处理系统、高效澄清池以及配套厂内管网、仪器仪表等。

(二) 出资方式

本次项目建设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项目建设协议的主要内容

暂未签署。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项目建设的目的

本次项目建设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市场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司业务,为公司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进而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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