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6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 年 9 月 14 日,子公司北京景弘鑫信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景弘嘉信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景弘”)与公司时任董事赵术开签署《借款合同》,约
定:赵术开向北京景弘提供借款 500 万元,借款期限 3 个月,借款月利率 0.4%,借款
用于北京景弘企业经营。赵术开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2016 年 9 月 21 日通过多个
账户(包括赵术开、北京光裕同源投资有限公司、银贝 (北京) 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为赵术开关联企业)向北京景弘转账共计 500 万元。
后北京景弘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向赵术开支付利息 2 万元、2016 年 12 月 15 日向
赵术开支付利息 4 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向赵术开、北京光裕同源投资有限公司、
银贝(北京) 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累计转款 500 万元。上述借入款项已全部归还。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按照当时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司内部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为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公司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补充审议,并补发相应公告,详见《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今后,公司将加强内部治理,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对上述补发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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