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8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1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3768%股份的股东王聪书面提交的
《关于罢免周虹董事职务的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董事周虹系李广亮的配偶,李广亮及其控制的丰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占用公司子公司北京景弘鑫信投资有限公司巨额资金,在北京景弘鑫信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李广亮及其控制的丰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董事周虹作为李广亮的配偶,对上述资金占用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周虹作为景弘环境的董事,不仅不积极敦促李广亮归还占用资金,还在北京景弘鑫信投资有限公司起诉丰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中公然站到景弘环境的对立面、代表丰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抗辩;在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又伙同李广亮阻挠生效判决的执行;更为恶劣的是董事周虹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利用其董事身份在董事会议案表
公告编号:2024-018
决时多次恶意地以诬蔑诽谤、无中生有的理由行使表决权,给公司的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为此还误导了银行在贷款审核中的判断。董事周虹的行为已严重干扰了公司正常经营,损害了公司利益,已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故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周虹的董事职务。
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王聪提出上述提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临时提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聪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王聪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东王聪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二)股东王聪持股证明及身份证明文件。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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