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2,149,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7%。
二、否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否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罢免王聪董事职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3.3862%股份的股东李广亮、
张平石书面提交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罢免王聪董事职务的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2018 年 7 月,王聪未经公司批准、未经公司合同审批程序,私自与武汉
圣马泰商贸公司签订虚假钢材合同;违反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违法将 350 万元资金挪用给圣马泰公司使用 3 年之久。合同约定的 1200 多万元违约金,王聪至今未采取任何法律诉讼措施进行追讨。
2019 年 3 月,王聪违反董事会授权规定,违规审批将 840 万元理财资金借
给没有理财资质、且金融诈骗已经暴雷的善银财富,造成 840 万元资金全部损失。王聪把公司 840 万元违规借贷给善银财富,严重违反景弘环境章程第 113 条第
公告编号:2024-022
(四)条规定。目前王聪已被公司股东起诉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追查其任职期间的多项违法管理责任。
王聪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公司法规定,违规审批合同,违规挪用、违规借贷公司巨额资金,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现提案申请公司股东会罢免王聪的董事职务。”
注:临时提案的内容来自股东提交董事会的临时提案函,该临时提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由提案人保证,不代表董事会的意见或者已对该临时提案内容做出实质性判断。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688,4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4%;反对股数68,131,52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4%;弃权股数 2,329,0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否决议案原因
主要是部分股东认为罢免理由与事实不符或提请理由未经发现有事实证据,以及有股东认为公司已分别追回资金 800 万和 350 万经营资金,剩余部分还在持续追收过程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否决上述议案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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