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7-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锐创信通: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警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20

公告编号:2016-005
证券代码:430285 证券简称:锐创信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来的《关于对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李兵采取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194号)。
公司在未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情况下,自行派发现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同时,公司未在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2个月内实施完成权益分派,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试行)》的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规定,李兵作为锐创信通董事会秘书,在上述违规过程中未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能恪尽职所、履行勤勉尽责,对锐创信通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制度,提高公司高层的证券业务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公告编号:2016-005
披露信息,防止类似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