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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8:42:40 股吧网页版
泓淇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430288 证券简称:泓淇科技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泓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泓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泓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投资适用于公司的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的一切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以下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公告编号:2025-034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第六条 除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外,以下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策: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900 万的。

第七条 除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外,以下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议决策: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下;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下,或小于 900 万的。

第八条 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司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制度。未经公司有权机构决策及授权,任何机构均不得实施对外投资项目。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运作股票、债券投资等证券投资。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运作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兼并、合作联营等项目。总经理及其下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购置新设备、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重大投资事项前,应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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