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430289 证券简称:华索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华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公司相关制度》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
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健全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华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一节 会议筹备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专人负责筹备,筹备工作包括:
(一)准备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
(二)印发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收集董事在会前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董事长或召集人汇报,在授权范围内向董事作必要的说明,以提高议事效率;
(四)安排会议的地点和条件。
董事会文件由公司专人负责制作并于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位董事。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议的议题,由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会同公司的有关职能部门草拟议案审议稿并附有关说明。所有文件汇总并报告董事长。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长决定,会议通知由专人根据会议议题拟定,并报经董事长批准后发送。
第二节 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邮件、传真、微信、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第十三条 董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前。特殊情况下,如全体董事无异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的限制。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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