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430289 证券简称:华索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华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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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数的 10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监督机制,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北京华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第二条 监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监察机构,监事会执行股东会赋予的监督职能,并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成员共三人,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监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报告并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五)未向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报告,并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监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监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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