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430292 证券简称:威控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威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威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涛、胡字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威控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王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胡字滢 董监高 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关联方资金占用。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2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8 年度-2022 年度,威控科技分别向关联方南京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和湖南众长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464.35 万元和 525.32 万元借款。截止目前,
湖南众长鑫科技有限公司尚有 525.32 万元借款未归还。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此外,公司直至 2023 年
5 月才履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的 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公司董事长王涛、董事会秘书胡字滢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及王涛、胡字滢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3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进一步加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杜绝上述 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威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涛、胡字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 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威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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