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43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 子议案 2.1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
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上 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实行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
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
第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
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董事会。
第九条 董事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审议;董事会根据相关
第十条 公司内审部、财务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
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或特许经营协议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二)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合同或协议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
第十三条 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公司发展战略或经营方向发生调整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
(三)公司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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