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430305 证券简称:维珍创意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800 号)确认,公司发行 1,500 万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出具的勤信验字[2017]103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 2016 年第四次股票发行,公司与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及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2022 年,公司与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自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户名: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号:1101040160000578707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注销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900,000.00
发行费用 3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99,600,000.0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4,231,107.66
互联网+项目投资资金退回 7,688,168.14
保证金退回 50,000.00
已使用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元)
1、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购置固定资产 15,000,000.00
2、互联网+项目投资资金 9,600,000.00
3、北京碧海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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