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430305 证券简称:维珍创意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公告编号:2025-029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
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股票发行方案所列用途使用。公司改变股票发行方案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会做出决议。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
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在验资完成后十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履行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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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
第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用途使用,且按照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及
本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募集资金的使用分级审批制度。募集资金支出金额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应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九条 公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募集资金不得用于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挂牌公司董事
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十一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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