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11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430306 证券简称:永铭医学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永铭诚道(北京)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690823724Q
承诺主体名称 北京悦华汇泰科贸有限公司、朱寅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
承诺开始日期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决议之日起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
承诺有效期
自然日内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 30 个
承诺履行期限
自然日内
其他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
承诺结束日期
相关议案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届满之日
公告编号:2019-034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北京悦华汇泰科贸有限公司、朱寅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北京悦华汇泰科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朱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回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回购公司股份时,自愿优先回购对公司终止挂牌事宜异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对其进行回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协调其他方受让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1、回购对象: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册
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尚未终结;(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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