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22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430311 证券简称:达美盛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股东李艳松借款人民币5,250,000元(大写:伍佰贰拾伍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公司收到借款之日起12个月,年利率6.525%。
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出席会议董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4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表决。
关联董事李艳松与董事陈劲松、王洪松、吴忠波为一致行动人,故本次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8-043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李艳松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泽苑小区东区15楼3门601
(二)关联关系
李艳松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115,192股,占比40.75%,与陈劲松、王洪松、吴忠波为一致行动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利息费用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股东李艳松借款人民币5,250,000元(大写:伍佰贰拾伍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公司收到借款之日起12个月,年利率6.525%。
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43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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