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430314 证券简称:新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14 新橡科技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与王华堃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我公司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情况编写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25-006)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暂不对 2024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六)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照公司 2024 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相关工作任务
要求,审定《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机构。现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5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志、杨云河、张永丽、芦焕梅、鲜莹为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并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候选人冯志、杨云河、张永丽、芦焕梅、鲜莹均为连选连任。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五届董事会就任之前,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九)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鉴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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