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30318 证券简称:四维传媒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
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
学化、制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四维文
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币资
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
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三) 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 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论证与决策。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
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
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达到《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须提交
董事会审议,达到《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
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
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若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则应按照《非上市公
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第八条 若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照《上海四维
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
决策程序执行。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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