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5
公告编号:2018-069
证券代码:430323 证券简称:天阶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涉及重大不确定事项,于2017年9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9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后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及2018年3月15日披露的《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暨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该重大不确定事项系天阶生物与江苏丰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生物”)就公司新产品“注射用替奈普酶”在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肺栓塞等溶栓治疗领域临床应用后扩大生产规模的Ⅱ期建设工程及成立“新药研究院”等项目,并签订了“关于天阶生物“注射用替奈普酶”项目Ⅱ期工程建设协议书”,随着事情推进,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于2018年6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停
公告编号:2018-069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3日起继续停牌,原定股票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8年9月12日。后因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申请并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于2018年9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延期恢复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
二、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全力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丰华生物的法人代表已变更为公司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乔俊峰先生,丰华生物总经理变更为公司副董事长张慧君先生。
公司及有关各方面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新药“注射用替奈普酶”于2018年1月18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提交了上市注册申请,2018年2月23日获得正式受理,2018年4月23日本品按照“具有明显治疗优势创新药”纳入优先评审程序,目前CFDA已经完成了对本品的专业审评、综合审评、技术审核工作,下一步将进入到补充资料和现场核查阶段。
公告编号:2018-069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鉴于目前还未取得CFDA颁发的《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暂时无法作价入股丰华生物并取得控制权,经各方审慎研究,并结合公司具体的经营战略规划,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暂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待时机成熟时再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01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恢复公司股票转让的安排
由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于近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申请,并及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后1个月内,公司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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